????“陽光撥開晨霧,穿越浮塵,這片古老的土地上,一片血色。”
????常笙寫好這段文字后,抬頭就看見圍場里來了個男人。
????他帶著墨鏡,過膝風衣的里面是三件式西服,并沒有打領帶,襯衫上方的兩顆扣子解開,露出下面結實的肌肉。腳上的皮鞋略有灰塵,按著行走的速度來看,身高大概有一米九,長腿勁腰。
????真有腔調。
????她在心里嘀咕著,手上收拾東西的動作卻是一點也不慢。
????阿國的這一年,常笙二十五歲。
????炮火連天里摸爬滾打十個月后,她從來時拉著一個20千克重的行李箱,左肩掛著一套十幾千克中的攝像機和三腳架,后面背著一臺阿語老式編輯器的全副武裝,到現在只剩一身頭巾和袍子。
????好像除了慘再也沒有其它的收獲。
????不對,她還學會了,好死不如賴活著。
????所以當這樣的一個男人出現時,她知道她的機會來了。
????“Sir.”(先生)
????常笙叫住了人。
????走進了,才發現這個中東富豪長得應當是屬于英俊的那一卦的,他并不像日常見到的阿國男人,淺褐色的皮膚上總帶著暗淡的斑駁。相反,是健康的小麥色,顴骨也沒有高的嚇人,但他的鼻梁依舊高聳,黑色的墨鏡帶著臉上有點像《mebeforeyou》里的男主角。
????“Wouldyouliketobreakfastafter?”(您需要事后早餐嗎?)
????話說的有些直白。
????在靜默的兩三秒鐘,她看見男人繃著的嘴角繃了繃。
????后知后覺的反應過來自己這樣有些冒昧,常笙后退了一步,拉下了頭巾,把腦袋掙了出來,順帶著把耳朵兩邊的碎發別了上去。
????自以為是的笑了個比較溫柔的笑容。雙手合十,微微彎腰做出拜托的姿態。